\* MERGEFORMAT17 案例思路一配套复习债务融资一、银行借款(长期借款)(一)长期借款的一般性保护条款1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2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限制现金外流;3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规模的限制,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4限制
\* MERGEFORMAT17 案例思路一配套复习债务融资一、银行借款(长期借款)(一)长期借款的一般性保护条款1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2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限制现金外流;3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规模的限制,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4限制
\* MERGEFORMAT13 案例思路二配套复习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一、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所谓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上市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在日常经营行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比例,导致上市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上市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
\* MERGEFORMAT14 案例思路三配套复习留置权一、留置权的概念与性质(一)留置权的概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留置权的性质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中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二、留置权成立条件(
\* MERGEFORMAT14 案例思路三配套复习留置权一、留置权的概念与性质(一)留置权的概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留置权的性质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中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二、留置权成立条件(
\* MERGEFORMAT22 案例思路四配套复习转移定价一、内部转移定价的目的制定转移价格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成本转移带来的部门间责任转嫁,使每个利润中心都能作为单独的组织单位进行业绩评价;作为一种价格引导下级部门采取明智的决策,生产部门据此确定提供产品的数量,购买部门据此确定所需要的产品数量。但是,这两个目的往往有矛盾。能够满足评价部门业绩的转移价格,可能引导部门经理采取并非对
\* MERGEFORMAT14 案例思路二配套复习上市重大资产重组一、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界定所谓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是指上市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在日常经营行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达到规定比例,导致上市的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资产交易行为。上市按照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
\* MERGEFORMAT16 案例思路一配套复习并购企业融资一、银行借款(长期借款)(一)长期借款的保护条款1 一般性保护条款(1)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2)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限制现金外流;(3)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规模的限制,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
\* MERGEFORMAT15 案例思路三配套复习留置权一、留置权的概念与性质(一)留置权的概念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二)留置权的性质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不必有当事人中间的担保合同,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过,当事人可以特约排除留置权。二、留置权成立条件(
\* MERGEFORMAT17 转移定价一、内部转移定价的目的制定转移价格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成本转移带来的部门间责任转嫁,使每个利润中心都能作为单独的组织单位进行业绩评价;作为一种价格引导下级部门采取明智的决策,生产部门据此确定提供产品的数量,购买部门据此确定所需要的产品数量。但是,这两个目的往往有矛盾。能够满足评价部门业绩的转移价格,可能引导部门经理采取并非对最理想的决策;而能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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