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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和国邦或州联合组成一个统一国家的制度邦联制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目的而结成国家联合的制度 邦联制构成的不是一个独立主权国家联邦制国家由各个联邦成员组成各成员单位先于联邦国家存在联邦成员国在联邦国家成立之前是单独的享有主权的政治实体加入联邦之后虽然不再有完全独立的主权但在联邦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联邦成员的主权仍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有如下权利(但不一定全部享有
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和联系一法制与法治概念法制(Rule by Law)法律和制度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其基本含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国家都有法但不一定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君主制国家君主之言即为法在资本主义国家虽然排除了奴隶制封建
司法考试刑法中规定与法律拟制的区别 一注意规定 注意规定是指在刑法已作基本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其特点是并不改变基本规定的内容只是对基本规定内容的重申即使不设置该规定遇到此类情形也应按照基本规定处理 判断一项法律条文是不是注意规定的方法是假设取消这项条文遇到条文中的事项处理结论是否仍应如此如果是表明该条文只具有提示意义那么该条文就是注意规定总结:刑法分则中常见的注
?美国联邦宪法及其修正案??? 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促进公共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 第 一 条 ? 第一款 本宪法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 ? 第二款 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众议员组成。每个州的选举人须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选举人所必需
司法考试——我国宪法的选举制度 【体系】 【考点】 1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原则例外普遍性原则 (1)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死刑犯无期徒刑犯)(2)停止行使选举权:精神病人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停止行使选举权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案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平等性原则(一人一票原则)(1)实行4:1:全国省自治区自治州
布罗尼夫联邦共和国宪 法(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联邦制宪会议通过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联邦制宪会议公告公布实施)目 录序 言第一章 总 纲第二章 国民的权利和义务联邦部门和机构 第一节 联邦议会 第二节 布罗尼夫联邦共和国联邦总统 第三节 联邦立法和司法 第四节 国防部 第五节 共同任务和防御状态 第六节 财政制度第四章 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序 言布罗尼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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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考宪法考点:特别行政区 2012年司考宪法考点:特别行政区国家司法考试中宪法部分占20左右的分值侧重于对法条的考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是司法考试的重要内容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落幕许多考生也已踏上了备战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我为大家带来以下内容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点 (一)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司法考试宪法学选举制度重点导读 在司法考试的宪法学中选举制度是占分比较高的一个章节需要考生特别准确地进行理解记忆选举制度包括的重点内容如下: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享有选举权的广泛性程度 1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不能行使选举权的三种情形 (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即因为刑事犯罪被人民法院剥夺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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