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关于落实《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的通知各主办券商:2015年6月29日全国股转发布了《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参考要点(试行)》)为明确操作方式就试运行期间《参考要点(试行)》的适用进一步说明如下:一主办券商内核(质控)部门应按照《参考要点(试行)》的要求开展内核工作督促和指导申请挂牌项目人员及其他中介机构切实履行披露核查并发表意见等要求不
附件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1.合法合规 股东主体适格文中标有符号的表明该内容涉及挂牌条件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相应意见:(1)请核查股东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并对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2)若曾存在股东主体资格瑕疵问题请核查规范措施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以及规范措施对的影响并就股
附件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1.合法合规 股东主体适格文中标有符号的表明该内容涉及挂牌条件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相应意见:(1)请核查股东是否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并对股东适格性发表明确意见(2)若曾存在股东主体资格瑕疵问题请核查规范措施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以及规范措施对的影响并就股
关于发布《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的通知 ? 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明确核查和信息披露标准提升执业质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对申请挂牌一般问题的反馈意见进行标准化整理并起草了《挂牌审查一般问题内核参考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参考要点(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要点(试行)自公布之日起试运
【颁发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2011-7-7 【法律文号】: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 【执行日期】:2011-7-7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京人社法发〔2011〕196号 【字体:大 中 小】关于落实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现就社会保险法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市
新三板挂牌股票发行审查要点关于发布《挂牌股票发行审查要点》等文件的通知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票发行备案审查(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在总结挂牌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经验的基础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制定了《挂牌股票发行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详见附件1)
辽
附件一: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各市人事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现将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就我省贯彻执行《通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
新三板挂牌实质障碍审核要点特别提醒发行股份审核细节一新三板项目实质障碍(一)存续期未满两个会计年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要求拟挂牌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如果拟挂牌成立不足两年仅是找了一个空壳对拟挂牌进行收购其容易被认为刻意规避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条件而遭劝退(二)不适宜挂牌行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明确指出股份有限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
关于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的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动学校教育内涵发展根据贾汪区教育督导办公室的要求特制订我校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的方案一小组学校成立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意见建议和问题整改要求工作小组由校长周慰任组长副校长宋学飞任副组长下设督导整改办公室宋学飞任办公室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二接受责任督学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