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mercial Contracts简称PICC)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本通则的目的及范围) 本通则规定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 第1.2条 (本通则的适用) (1)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本通则管辖时应当适用本通则 (2)以下情况可以适用本通则: (a)双方当事人约定其合同由法律的一般原则商人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颁布日期1899-12-30引言 向国际统一法方面的努力迄今为止基本上是采取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形式例如超国家立法国际公约或是采用示范法的形式鉴于这些法律文件经常面临着成为一纸空文或在性质上支离破碎的风险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呼吁求助于非立法的方式统一或协调法律其中的一些人呼吁进一步发展被称之为国际商事惯例这种统一形式例如由有兴趣的商业界人士根据现有的贸易惯例和特定的交易类型
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MERCIAL CONTRACTS 2004(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EAMBLE(Purpose of the Principles)These Principles set forth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mercial contracts.Th
UNIDROI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MERCIAL CONTRACTS 2004(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PREAMBLE(Purpose of the Principles)These Principles set forth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mercial shall be ap
《合同法》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比较分析及其适用河南尊严律师事务所 刘彤海我国《合同法》颁布实施已近10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笔者感到《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的一些规定对正确执行《合同法》有互补的功效值得借鉴一关于法律适用范围的比较1通则的适用范围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与国际私法协会公布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有一定关联性通则的有些规定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可以适用的我国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章 合同的解释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一般履行 第二节 艰难条款第六章 合同的不履行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履行合同的权利 第三节 合同的终止第四节 损害赔偿和免责条款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本通则的目的及范围) 本通则规定国际商事合同的一般规则 第1.2条 (本通则的适用)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1994版)》 引言 向国际统一法方面的努力迄今为止基本上是采取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形式例如超国家立法国际公约或是采用示范法的形式鉴于这些法律文件经常面临着成为一纸空文或在性质上支离破碎的风险因此越来越多的人们呼吁求助于非立法的方式统一或协调法律 其中的一些人呼吁进一步发展被称之为国际商事惯例这种统一形式例如由有兴趣的商业界人士根据现有的贸易惯例和特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之比较王永新 摘要:《公约》与《通则》的目的都是为了协调不同法系不同法域间的立法冲突旨在为国际商事合同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明确具体且具有广泛适应性的规则因此《公约》与《通则》在理念基本原则上是一致的但是《公约》与《通则》还是有不同之处关键词:公约通则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Conventio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代理制度介评(上)韦国猛 代理制度是现代民商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各国的代理制度各不相同不仅两大法系的代理制度存在巨大的鸿沟就算是在同一法系各国国家的代理制度也是千差万别 [1]为了消除各国代理制度分歧给国际贸易带来的不便从上个世纪中叶开始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建立统一的国际代理制度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努力都没有取得成功 [2] 2004年出台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修订版)(U
第二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概述一合同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在内容上设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在合同概念上大陆法系强调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英美法系强调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承诺 合同有以下三项特征:合同是两个或多个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区别于单方行为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是做某事(积极行为)也可以是不做某事(消极行为)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义务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国际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