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卫生局文件市卫疾控〔2010〕57号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管理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卫生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直及驻桂林各医疗卫生单位 : 为进一步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信息及时收集上报便于科学合理制定管理控制措施根据《桂林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卫字〔2010〕16号)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部门排查肇事肇祸精
民意乡卫生院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规范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二服务内容1建立网络组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2培训培训对象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内容为:管理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和技术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3提供服务(1)患者筛查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
临安市精神卫生工作小组办公室文 件临精办[2012] 6号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及上报相关信息的通知各镇(街道)卫生院:依据卫生部办公室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12]81号)和杭州市精卫办《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及上报相关信息》的通知精神做好与公安机关之间的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的定期交换与共享工作要求各镇(街道)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排查及时发现肇
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考核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考核考核来源:1.受检单位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2012年年报表 辖区内常住人口数 辖区内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总数 所有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2.居民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表 患者性别年龄3.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目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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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服务流程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机制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服务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二服务内容(一)建立健康档案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时候除需要由家属提供来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外还应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除
重性精神病患者 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的概念及分类重性精神疾病:指临床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 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 分类: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临床表现1.思维障碍 包括幻觉妄想及联想障碍 思维松弛(思维散漫)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强制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编号□□□-□□-□□□□-□□监护人与患者关系监护人住址监护人辖区村(居)委会联系人初次发病时间既往主要症状1幻觉 2交流困难 3猜疑 4喜怒无常 5行为怪异 6兴奋话多7伤人毁物 8悲观厌世 9无故外走 10自语自笑 11孤僻懒散 1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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