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单位申办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13]37号)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3]12号)本指南是用人单位办理在职人才引进业务操作指引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业务另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办理时间全年度工作日人才引进的条件(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
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申办指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条件准入的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二)人才
深圳市2011年度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发布时间:2011-03-09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 录 第一部分:业务指南 1.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发〔2011〕30号附件见第一部分第五项) 2. 2011年度人才引进业务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立户和年度登记 年度用人单位办理人事立户和年度登记指南 2.人事立户相关业务表格及填表说明
本课件是对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及办理指引的简缩涵盖不全的地放请参照已发布的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及办事指南政策变化(毕业生)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指标分值60国家级一等奖4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3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20分市级三等奖15分个人所得税100分30分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5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
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申办指南办理机构地址咨询市企业人才迁户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迁户办)东城区堑头育兴路101号(市劳动局就业科)2260336322203620办 理 依 据《东莞市企业人才迁户暂行规定》(东府〔2006〕83号)申 请 条 件申请人才迁户的企业需具备条件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符合下列范围及条件的可依规定申请企业人才迁户:(一)在本市投资5年以上累计投资额达2000万元人
2014年度个人申办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业务指南政策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本指南是个人申请办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操作指引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统一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院校毕业生是指符合《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接收条件的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委托我市认可的受理个人申办的人力资源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指引 培训课件声明本课件是对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及办理指引的简缩涵盖不全的地放请参照已发布的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及办事指南政策文件◇ 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市外调干—《深圳市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2〕
2015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指南汇编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16 t _blank [内容纠错] 目 录 一 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 2.关于印发《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15号 ) 3.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
2015年度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指南汇编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5-01-16 t _blank [内容纠错] 目 录 一 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3]37号) 2.关于印发《2015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深人社规〔2014〕15号 ) 3.关于印发《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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