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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杭商院团〔2009〕7号关于给予俞思衍等89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2008—2009(二)学期学院开展了火红的五月科技文化艺术节等一系列校园精品活动学院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艺术团青年志愿者队的同学工作努力认真负责为校园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给予俞思衍等89位同学通报表扬名单如下:院团委办公室:俞思衍(会计07乙)黄斌云(金融07丁)徐旭
浙商大杭商院团〔2009〕13号关于给予陈乐源等51名同学通报表扬的决定各系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2009—2010(一)学期院艺术团积极参与迎新晚会习礼义传百家等主题教育活动并代表学院参加了浙江省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合唱比赛以下同学在训练和比赛中表现突出为成绩的取得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表彰先进经院团委研究决定给予陈乐源等51名同学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学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名单如下:
湘燕发〔2011〕27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对谌铁文等四名同志的表彰通报为在全形成“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近三年为维护利益,不畏强暴,勇于打击歪风邪气的先进个人。给予谌铁文奖励5000元、宋长根奖励3000元、刘琪来奖励2000元、曹剑文奖励2000元。保卫班长谌铁文,2010年3月23日晚,面对强行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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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杜璇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杜璇女:071002081010于2007年9月就读于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外国语学院2007级英语专业8班该生于大一第二学期出国未办理任何手续之后一直没有来学校缴费和报到注册也没有向老师请假经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了解情况并同意该生的退学行为该生自出国之日起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第五款《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
湘燕发〔2011〕21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对李芸同志除名的决定李芸,女,大专文化,于2009年6月10日应聘到销售部任业务员。2010年10月,李芸在双向选择时落选待岗,2011年6月7日营销中心下发《员工调配通知单》安排李芸到湘潭县担任行销员工作,同时要求李芸必须在2011年6月10日前报到上班,否则以旷工论处。李芸于2011年6月8日签收了该《调配通知单》,但直至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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