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 南 师 范 学 院 学 年 论 文 论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离婚领域的适用教学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 专 业 法学 学 号 090102012 姓 名 刘毅 指导教师 曹贤信 完成日期 2012年5月1日 目录摘要……………………………………………………………………………………3关键词……………………
我们认为意思自治原则不宜作为我国涉外投资合同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适用东道国法律是国际投资法律适用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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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程序: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
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涉外税收领域应用的法律分析摘?? 要国民待遇原则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及世贸组织WTO的基本原则本文站在 法律的高度以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涉外税收领域应用的角度从理论上深刻阐述国民待遇原则其 科学的定义以及丰富的内涵和外延指出国民待遇制度并非绝对地排斥涉外税收优惠和限度无差别也决不是内国国民和外国国民的完全相同关键在于我们应该把国民待遇原则置于WTO的整个规则体系
涉外婚姻的结婚离婚规定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
2008年 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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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法》在投资领域的法律适用兼论《物权法》第55条及第67条之理解尹田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关键词: 物权法投资者权益法律适用 内容提要: 投资行为及其衍生产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和多样但其仍以权利的归属以及权利的变动效果为基本特征由于我国《物权法》基本规则的广泛性和普适性故其规则不仅得直接适用于投资关系中的物权变动以及担保关系中被物化的投资者权益而且得准用于投资行为所涉及的某些基本
涉外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适用 ——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所得归属争议为例 摘要:本案法律适用上是一个典型的国际私法问题分别涉及不动产的赠与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婚姻不动产归属的法律适用前者适用《民法通则》第144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后者应当准用1978年海牙《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无约定适用共同住所地法律共同国籍地法律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规范 《日本法例》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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