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回购存在法律风险私募股权退路何在法治周末 2011-12-28 09:57:31 【基金】 PE的股权回购操作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而除了企业IPO后功成身退IPO失败后多数PE的退路似乎只有股权回购并不受法律保护的退出方式让PE的资本并不安全.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PE)来说投资企业能成功上市是其能功成身退的主要条件之一只要能坚持到所持股权锁定期解除PE就能将手里的股
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 ——从交易条款谈私募股权投资权益保护 2006年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取得初步成功资本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更为各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在中国出现爆发式增长提供法律支持当前外资PE和内资的PE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同场竞技激烈角逐如何防范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确保投资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利
8- 股权回购协议本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签署:股权回购方(下称“回购方”):?地址:股权被回购方(下称“被回购方”):地址:以上两方中的任何一方以下称为“一方”,统称为“双方”。鉴于,回购方系一家在中国成立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其注册地址为:,其注册资本为万元,实收资本为万元;目前,回购方的股权结构如下:;回购方有意将被回购方持有的回购方百分之(%)的股权以
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一、私募股权投资方式(一)直接投资1、企业或个人直接与天津和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天津和光远见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入伙协议书》,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 2、投资金额:单一投资人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二)制间接持股投资1、个人投资人共同出资组建一家新的投资有限,以新的名义与天津和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天津和光远见股
私募股权投资(PE)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 文:PE律师网 马凡勋 律师私募股权投资对于律师行业来说并非一个新型的行业因为大多数律师可能都从事过投资业务或者并购之类的业务具体操作起来可能多会涉及到股东会协议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相应的业务但是作为一个真正的私募股权投资(PE)律师仅仅熟悉以上业务是不够的因为私募股权在中国
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专项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运营可以简单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律师为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也主要是围绕这四个阶段展开(一)创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资金募集阶段该阶段的律师业务主要涉及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方面的法律事务律师介入私募股权基金的募集设立不仅可以帮助完善投资机构内部治理架构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还可以通过提供专业意见和规范化文本帮助私募股权基金顺利募集
股权众筹存在的六大风险 国内的股权众筹还处于起步阶段,因而很多机制还是不够完善,这也导致了不少股权众筹风险的存在,但作为投资领域,也不可能毫无风险,毕竟股权众筹一旦退出,所带来的收益是巨大的,像天使街国内第一个股权众筹退出案例就给投资者们带来了5倍的收益。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股权众筹的风险: 一、股权架构风险 众筹的魅力在于,集众人之力,众人之财,共同完成某件事情。不可避免的是,股东人数会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纳税人俱乐部 400-650-9936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葛 存 山美国明尼苏达大学 高级访问学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金融学博士培训讲师:手机:13910057399 E-mail: Mc-gehotm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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