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2 讲 诉讼时效的概念、适用范围、期间、起算 (四)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制度。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分 类 请求权适 用 一般的请求权 不适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 支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执行程序、诉讼时效概念、种类及起算六、法院调解★(2022 新增)适用调解的案件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均可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不得调解的案件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调解书的生效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6 页买新课X: 第 11 讲 诉讼时效 (五)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举例】 诉讼时效的特征(1)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 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起诉权√(2)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 抗辩。抗辩权√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 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解释】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10 讲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审判制度守将二、民事诉讼(★★★)(2016 年、2017 年单选题、多选题;2018 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019 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2020 年、2021 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2022 年新增)“ 平等主体”之间因“ 财产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2 讲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五)中止、中断与延长 ★★★1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 最后六个月内,因发生一定的 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 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 继续计
论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尹田 出处:中国民商法律网 日期:2011年8月31日一既有理论及其批评 既有理论认为消灭时效的客体即消灭时效适用的权利的范围而各国消灭时效的客体可归纳为四类即:(1)诉权(《法国民法典》第2262条《苏俄民法典》第44条)(2)债权(《瑞士债法典》第127条)(3)债权及其他非所有权之财产权(《日本民法典》第167条)(4)请求权(《德国民法典》第194条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5 讲 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四)诉讼时效期间的种类与起算★★1基本规定类别期限 内容起算普通时效3 年 除最长或特殊诉讼时效以外情形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最长时效20年所有情形①权利受到侵害时计算。 ②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4 页买新课X: 第 18 讲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考点 34 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一)两者的衔接关系★★★类别 含义法定情形可复议可诉讼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 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大多数行政案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0 讲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基本制度及管辖 考点 32 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 (平等主体)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归纳】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项目法律关系争议种类举例民事纠纷案件物权关系、债权关系、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13 讲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力、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和中断(1)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下列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①关于法定障碍客观原因。a不可抗力;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