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2020)考试辅导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5页 ?第五节 ?网上支付?目录一、网上银行(★)二、第三方支付(★)概述网上支付是电子支付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电子交易的当事人,包括消费者、厂商和金融机构,使用电子支付手段通过网络进行的货币或资金流转。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有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一、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125分,属于重点章节。各种题型均有考核,考生需重点涉及本章的案例分析题。本章考点较多,部分考点可以与《物权法》、《合同法》等章节考点相关联,复习难度较大,考生重在理解。重点掌握票据权利和汇票的制度。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4年Ⅰ卷2015年Ⅰ卷2016年Ⅰ卷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1题1分多选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7分,2016年的分值为15分。在最近几年的案例分析题中,本章一直占据两个席位(2012年、2015年和2016年的A卷、B卷考的是同一个题目)。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准确理解,复习难度很大。最近3年题型题量统计表题型2014年2015年2016年单选题1题1分1题1分2题2分多选题1
初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基础 第 PAGE 1 页买新课X:第 11 讲 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知识点】其他支付结算工具 【考情分析】熟悉基本规定中频考点主要题型为选择题个别考点结合在不定项选择题中进行考核 一电子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通过计算机等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依托网络系统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进行
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一、票据关系(3级)(2008年单选题)1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2非票据关系非票据关系,是指与票据有密切联系,但是并非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并且不以请求支付票据金额为内容的法律关系。(1)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其中重要的是利益返还请求权关系。(2)民法上的非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其中最重要是票据签发、转让的当事人之间
第4单元票据权利的取得考点3票据代理与票据权利的取得(★)1票据代理行为的生效要件(P348)(1)须明示本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并表明代理的意思;(2)代理人签章;(3)代理人有代理权。2无权代理(1)界定按照票据无权代理处理的案例,从票据形式上看应当符合票据代理的要求,即无权代理人在票面上明示代理关系,无权代理人签署其自己的签章。(2)仅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相对人明知或应知而不知行为人无代
第二单元商业汇票【考点5】汇票的保证(P371)2保证责任(1)汇票保证人与被保证人负有同一责任,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可以主张的任何票据权利,均可向保证人行使,票据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2)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3)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即保证所附的条件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4)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四、票据的伪造和变造(3级)(2002年案例分析题,2008年单选题,2009、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3、2014年案例分析题)1票据的伪造(2002年案例分析题,2008年单选题,2009、2011年案例分析题,2013、2014年案例分析题)(1)基本概念票据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名义或虚构他人的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2)法律后果①对被伪造人的法律后果在虚构他人名义的情形
第二节票据法律制度三、票据权利(3级)(2008年多选题,2009年单选题,2010年单选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2015年案例分析题)【解释】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和追索权(第二次权利)。1票据权利的取得原因(1)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②依(背书)让与而取得(包括善意取得);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2)依法律规定而“直
第二单元商业汇票【考点3】汇票的背书(2012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年案例分析题、2016年单选题)(P366)8质押背书(1)以汇票设定质押时,除了出质人(背书人)签章之外,必须在汇票上记载“质押”(或者“设质”、“担保”)字样作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2)如果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但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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