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16】股东诉讼(★★★)侵害对象人程序起诉股东资格名义股东代表诉讼侵害利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股东(1)有限责任:股东(2)股份有限: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以股东自己的名义起诉监事董事会股东以外的他人董事会或者监事会股东股东直接诉讼侵害股东利益董事、高管股东
6 第四部分“营改增”考点基本框架【解释】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年底,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8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2013年起继续扩大试点地区。【考点1】征税范围(★★)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
6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6】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一)设立1投资人(1)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相关链接1】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有2个以上合伙人。【相关链接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1个自然人且为中国公民。【相关链接3】有限责任股东为1~50人。【相关链接4】一人有限责任的股东为1个自然人或1个法人。【相关链接5】股份有限应当有2~200个发起人,其
7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三部分保险法律制度【考点6】保险合同(★★★)(一)订立1投保属于要约,承保属于承诺;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2免责条款与格式条款(1)提示、说明义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
8 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第二部分证券法律制度【考点8】上市的收购(★★★)上市的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转让活动持有一个上市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或者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转让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方式控制一个上市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一)实际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绝对控股)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
7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9】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解释】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入的资金的总和,由注册资本与借款构成。1用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的基本规定(1)注册资本在210万元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3)注册资本在50
9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介绍了3大类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各类企业法律制度均自成体系。在复习过程中,注意将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一是有利于发现考点,二是有利于加强记忆。按照往年考试情况,本章考试分值约为13分,一般会有一个简答题。本章教材的主要变化本章是2013年教材变动最小的章节,主要是删
7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二部分证券法律制度本章考点精讲【考点1】信息披露制度(★★)(P183)2披露时间(2013年新增)(1)上市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①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②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③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解释】“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2个交易
8 本章考点精讲【考点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应承担的责任(★★★)(四)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相关责任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五)有
7 本章考情分析由于2013年教材本章新增了大量内容,复习难度非常大,考生需要多一点耐心,将各个法律制度逐一拿下。其中,商业银行法律制度考点较少、灵活性较低,比较好掌握;证券法律制度比较抽象,传统出题习惯将其与上市的内容相结合,出综合题;保险法律制度专业术语多,理解有一定难度,考题陷阱比较多,拿分相对困难;票据法律制度考生一路考来,相对熟悉一些,考题多以案例方式呈现,比较灵活;外汇管理法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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