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东片区(元仓南门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棚户区改造和城市规划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征收补偿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征收范围】先锋路以南红星路以北新华路以东永青路以西(以规划红线图为准)第二条【征收主体】临清市人民为房屋征收主体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由市作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屋征收
胜利区片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依据市区总体建设规划胜利区片整体改造已列入烟台市城市改造重点工程此项工程由芝罘区负责实施根据房屋征收相关法规及补偿补助标准结合我区类似房地产征收补偿实例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如下:一征收范围 胜利路以西西南河路以东文化广场以南建昌南街以北(规划保留建筑除外)二征收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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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确保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征收项目和范围征收项目: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房屋整体征收征收范围:门头沟区采空棚户区改造四至范围即东至城子大街南至山脚西至圈门地区北至九龙路范围内所有住宅房屋二征收补偿对象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和公有住宅承租人三搬迁及奖励期限政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服务指南一事项名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办理依据(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莒县振兴中路15号)四办理条件齐全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按承诺时限办结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五申请材料(一)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1份(二)被征收房屋的权属
房 屋 征 收 补 偿 决 定 书 东政征补决字(2014)26号被征收人:宋东艳女汉族52岁231024196201020043因东宁县城市建设需要东宁县人民依法作出东政征决字(2014)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东至东苑路西至南山路南至民乐街北至朝鲜小学《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为2014年8月3日至2014年9月3日在签约期限
房屋征收搬迁和结算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根据苏州市苏府通〔20 〕第 号房屋征收决定对乙方所有的房屋具体实施征收工作现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腾房搬迁及补偿资金结算事项达成如下协议: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所在地点: 所有权人: 所有权证号: 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房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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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屋 征 收 补 偿 决 定 书 东政征补决字(2015)3号 被征收人:邢宝录男汉族24岁231024199102181013 因东宁县城市建设需要东宁县人民依法作出东政征决字〔2015〕第1号《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范围为东至北建路西至东兴路南至永登街北至永安街征收签约期限为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10月20日在签约期限内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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