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1.1 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小类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增
2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2.1 城市用地分类2.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2.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它相关因素2.1.3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1大类53中类80小类2.1.4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2.1.5 城市用地分类代号采用
2 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 城市用地分类 .1 科学的用地分类是促进城市土地合理使用的重要基础工作在《标准与准则》(90版)和(97版)中针对深圳规划管理工作的特点和城市建设现状先后两次制定了适用于深圳的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标准与准则》(97版)的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中的一些用地类型的划分和界定已经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本用地分类是在《标准与准则》(9
GB137-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3-1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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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2011年9月24日主要内容新分类标准修订意义新分类标准适用范围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一新分类标准修订意义一新分类标准修订意义针对现行标准与实际发展的不适应性的调整体现2008年1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0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37-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 3.3.24.2.14.2.24.2.34.2.44.2.54.3.14.3.24.3.34.3.44.3.5条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标准》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50号文的要求由我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城市规划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外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第一章 总 则 第条 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条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条 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 第条 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
用地分类城乡用地分类表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内容大类中类小类H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及其它建设用地等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村庄建设用地H11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H12镇建设用地镇人民驻地的建设用地H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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