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所保产品为经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保险责任第四条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因本保险合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雇主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所称工作人员,是指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众责任保险(A)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合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
中国太平洋保险产品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B条款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生产或销售产品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第三条 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下列条款为产品责任保险条款(A)、产品责任保险条款(B)的通用附加险条款。一、限制类 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2000年问题”是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损失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B)附加险条款一、限制类1石棉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不负责赔偿一切与石棉及石棉材料或产品中含有石棉成份所引起的任何形式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和责任。主险条款与本附加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2铅除外条款兹经双方同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因有毒铅物品、含铅的产品、材料或物质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人身伤害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雇主责任保险(A)附加险条款5个01.附加罢工、暴动、骚乱责任保险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本附加险条款与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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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费率表(1993版) 一基准费率 单位:限额-万元费率-‰序号产品类别名称限<RMB40RMB40-60RMB60-100RMB100-200RMB200-300RMB300-400 额<USD5USD5-10USD10-20USD20-40USD40-80USD80-125 化工类 1粘胶剂 2酒精制品-非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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