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就业外国人参加社保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中央门户 2011年09月08日 18时54分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字体: gzdt2011-0908content_ 大 gzdt2011-0908content_ 中 gzdt2011-0908content_ 小】窗体顶端【E-mail推荐】窗体底端《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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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维护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国人入境就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
[摘要]本文主要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立法背景实施的两面性分析以及相关对策等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研究《暂行办法》实施后所产生的效应及其意义所带来的影响以及还可能改进的方面[关键词]在华就业外国人及外企制度负面效应引言随着近年来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稳步提高国际地位的逐渐提升以及日益开放的态度从而造就了在国际舞台上越开越活跃也越来越举重若轻的中国而各个领域各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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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市就业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参保单位(即用人单位境内工作单位下同)纳税编码:参保单位名称: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有效证件类型:□ 护照 □《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证件:就业证件类型:□《外国人就业证》□《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外国专家证》□《港澳台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
2011年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黑龙江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黑龙江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黑财设〔2011〕161号)精神加强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核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灵活就业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
关于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本市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现就有关业务操作问题通知如下:一依法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在为其办理就业证件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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