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界定2014-03-07 11:06:23来源:互联网:【? 大? 中? 小?】添加收藏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
企业购买的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税可以进行增值税抵扣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其中关于对固定资产购入的增值税能否可以抵扣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允许抵扣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总的原则是主要针对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在一年以上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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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9月9日以财税(2009)113号发布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此文是针对新的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的进一步解释属于具体操作层面的规定 113号文件出台的背景是2009年1月1日实行新的增值税条例我国由生产型增值税制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制后涉及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不够明确存在条例和细则没有明确的空白地带应该说此问题在企业执行中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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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抵扣一新规的大意是: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对企业新购入的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新增增值税的额度内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余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三要注意的是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
《条例》及《细则》规定:购进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但购进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和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小汽车游艇)的固定资产(含混用的机器设备)及属于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不动产以及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的原料费和修理费)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这是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关键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
目录 TOC o 1-3 h z u l _Toc208816782 关于印发《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PAGEREF _Toc208816782 h 2 l _Toc208816783 关于印发《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的通知 PAGEREF _Toc208816783 h 5 l _Toc208816784 购置固定资产进项税的抵扣如何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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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13号:固定资产抵扣范围进一步明确 根据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全国所有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根据《增值税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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