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四、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P132,掌握,能力等级2)(一)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归纳】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兼营同税种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税率从高。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核定纳税。(二)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
4 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能力等级3)三、各税目营业税的计算规定(七)服务业服务业一般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几个重要特殊规定:(1)代理业的营业额为向委托方实际收到的报酬。(2)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注意不能扣广告制作费)。(3)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
4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三)扣除项目的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项目准予扣除的限度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处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不得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不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第二章增值税法本章考情分析年度题型2009年2010年2011年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项选择题111111多项选择题11511计算问答题13335综合题26214+5112+5合计485519+55165+52012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矿产资源开采、挖掘、切割、破碎、分拣、洗选等劳
3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13.有关资产的费用P257(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14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
3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解释】第一,业务招待费开支存在一个标准和一个限度,需要将标准和限度进行比较
4 一、收入总额(二)特殊收入及相关收入的确认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3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
\* MERGEFORMAT4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历年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政策难度大,且与其他税种计算关系密切,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能与其他税种、征管法混合出题。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 2009年作为CPA考试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本章命制了145分的知识点另加5分的英文答题,使得本章的分值成为本科目之首;而2010年,本章分值猛跌到13分;2011年,本章分值恢复到18分。本章
3 本节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扣除原则和范围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一、收入总额
1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八项)①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⑦将自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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