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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关联:关联案例共628部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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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值认定书甲方:(抵押权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鄂尔多斯分行乙方:(抵押人)王占平经甲方现场勘查并与乙方充分协商对乙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锡尼镇杭锦大街北侧王府酒店房产房屋产权证号为:房权证蒙字第134010900590结构砖混于2008年建成建筑面积平方米双方确认该房产价值为61018290万元价值认定双方:甲方: 乙方:年
抵押物价值认定书齐明春(借款人)于2012年3月2日向安徽宁国农村合作银行仙霞支行(贷款人)申请抵押贷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期限一年以齐明春(担保人)所有的位于仙霞街道河千公路旁的房地产(产权证号:房地权宁字第6345号)和该房产坐落的国有出让土地(产权证号:宁国用2003字第941号)作抵押该抵押物经贷款人与担保人友好协商并参考市场价值本着谨慎的原则认定其价值为:国有出让土地(宁国用(2003)字第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谈谈关于土地抵押权谈谈关于土地抵押权杨先旺内容提要:本文阐述了土地抵押权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着重探讨土地抵押权的法律内涵通过对土地抵押制度的分析论证旨在解决现行土地抵押权制度的不足及弥补措施提出关于土地抵押权制度在运行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其着眼点在于通过对土地抵押权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原理结合土地抵押权的实践状况进行理论性的解说为土地抵押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主题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 4最新版课程购买添加号:203256902 考点2? 抵押财产和抵押登记★★★【学习提示】本考点为重点考核点,外加今年有大量新增的细节,需要认真对待。?一、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
基础班-苏苏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2抵押财产和抵押登记★★★【学习提示】本考点为重点考核点,外加今年有大量新增的细节,需要认真对待。一、抵押权的概念抵押权,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补充】
经济与法
抵押房产:抵押物名称所有权人房屋坐落用途结构证号建成年限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面积(㎡)预计单价:元平参考价值:万元抵押率()可供抵押价值(万元)房产李少武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巴拉格尔街商贸大厦商业混合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70011003551号2009年5层地下一层260李少武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巴拉格尔街商贸大厦蒙房权证内蒙古自治区字第170011003552号5层一层520西乌珠穆沁旗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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