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法规文件目录(2012)(生产经营共同部分)法律无行政法规无部令规章《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11-1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13号)(1991-03-27)(2005年5月20日卫监督发[2005]190号修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无化妆品监督法规文件目录(2012)(生产企业)法律行政法规部令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无工作通知《化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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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1 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组织和部署全国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进行指导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市县级食品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以下简称文书)适用于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化妆品定义) 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人体表面(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牙齿和口腔黏膜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以及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国门户 2005年08月01日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字体: HYPERLINK banshi2005-0801content_ l 大 HYPERLINK banshi2005-0801content_ l 中 HYPERLINK banshi2005-0801content_ l 小】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赵亢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化妆品卫生监督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赵 亢Zk0106241520221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 赵亢主要内容1. 化妆品卫生监督概况2. 化妆品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3.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4. 化妆品检验项目的规定及标签标识管理规范5. 欧美等国化妆品的管理模式415
Click 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1.化妆品的使用方式 (1)涂擦(如防晒霜)(2)喷洒(如香水)(3)其他类似方法(如洗发香波沐浴液的使用方式染发烫发产品的使用方式)因此以口服注射等方法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2.化妆品的施用部位 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例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但不包括人体内部●化妆品的基本特性1安全性: 不得对施用部位产生明显刺激和损伤必须使用安全且无感染性2稳定性: 产品在保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口腔粘膜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化妆品定义化妆品的使用方式是涂擦(如防晒霜)喷洒(如香水)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如洗发香波沐浴液的使用方式染发烫发产品的使用方式)因此以口服注射等方法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 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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