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试行(2015年9月修改)一原则与指导思想1为弘扬厚德博学止于至善的校训本着依法治校育人为本的原则全面客观地评价大学生综合素质水平依照《河南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学院的指导下结合本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2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结果是在校学生各项评先评奖的主要依据是学生就业时可向用人单位提供的重要材料3素质发展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建一流大学育一流英才的宏伟目标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郑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学生的综合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一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当年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大一与大二学年的计算方法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大三学年的计算方法为: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分60 任选大三学年内五门专业选修课的加权平均分40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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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通过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不仅能够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一宗旨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山大学字〔2011〕15号)《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1]14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
计算机科学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07年9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制订这两个文件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条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的最新版本是计算机科学学院开展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政策依据第二条.学生综合测评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按章办事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草案)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中山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一以班级为单位计算出每个学生一学年的学业加权平均成绩(包括必修指定选修限定选修)在此基础上累加该学年本人的综合测评分数(加分标准详见附表)即为该生本学年度的总分并按分数高低排定名次二综合测评加分的上限为4分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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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与食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2015年9月份综合测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创建良好的学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补充细则组织机构根据学校要求成立轻工与食品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先进班级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小组(简称学院本科生评优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共7-9人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综合测评和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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