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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列支问答问:企业向个人借款用于解决流动资金的不足,并与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确定了利率,请问专家,这部分利息支出能否确定为财务费用,并在税前列支????答:贵所发生的向个人借入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借款属于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其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确定为财务费用,按《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
第二章 负债专题一 利息的账务处理一、短期借款利息利息确认情形账务处理应采用月末预提方式利息按期(不包括按月)支付月末预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利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金额较大可以不采用预提方式利息按月支付按月支付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利息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并且金额不大到期归还本息时:借:短期借款 财务费
企业借款利息税前扣除之税务处理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企业通过债务筹资的方式进行融资相应的借款利息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成为税企双方企业的焦点本文将结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后续下发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行全面分析 企业借款按照来源不同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企业间借款与向自然人借款三种形式本文将分三种情况进行阐述 一金融机构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企业通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008-7-10 17:40 《中国税务报》 【 HYPERLINK javascript:fontZoom(16) 大 HYPERLINK javascript:fontZoom(14) 中 HYPERLINK javascript:fontZoom(12) 小】【 HYPERLINK javascript:()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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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支出一般仅包括生产期间发生长期借款利息流动资金借款利息和临时性的短期借款利息财务费用中的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等在其他支出中考虑成本费用估算时利息支出按建设项目建成后的各种负债(借款)余额与借款年利率计算(一)长期借款利息指建设期间借款余额(含未支付的建设期利息)应在生产期支付的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年初长期借款余额×借款名义年利率(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指按期末偿还期初再借的方式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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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利息的账务处理总结起来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一般的利息收支外币汇兑损益售后回购差价摊销金融机构手续费或有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银行结售汇购入外汇买卖价与折合汇率差额享受的现金折扣留购租赁资产未担保余值损失等 很显然利息收入业务属于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范畴但是否属于财务费用科目二级明细核算该如何进行核算 一利息收支与汇兑损益等业务的性质不同因此利息收入不应当以直接冲减利息支出进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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