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政法干警民法学考点分析之婚姻的效力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在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婚姻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至两道选择题从近几年的真题中不难看出出现大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无可能单从婚姻的效力来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在历次的考试中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而且考察的形式也越来越活故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带领大家来看看婚姻的效力首先我们看看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
在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婚姻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至两道选择题从近几年的真题中不难看出出现大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无可能单从婚姻的效力来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在历次的考试中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而且考察的形式也越来越活故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带领大家来看看婚姻的效力首先我们看看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
201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点拨 对历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婚姻法近年来在民法考试中所占比重也是比较大了婚姻法知识和社会生活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希望考生给予重视今天我们为大家点拨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婚姻法希望帮助考生更扎实的做好民法学备考在这部分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无效婚姻 1.无效情形 (1)重婚的 (2)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婚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民法学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当事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可撤销的婚姻是
2015政法干警民法学考点:诉讼时效的效力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诉讼时效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两点:1.胜诉权消灭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求情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胜诉权的本质就是公力救济权与诉讼亦不同诉讼属于程序法上的权利
2015临沂政法干警民法学重点梳理之可撤销婚姻2015政法干警考试即将来临目前正是备考的黄金时期民法学作为本科及硕士都要考的科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公教育专家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点进行梳理与总结以便考生们高效备考本文重点讲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指因欠缺婚姻合意而已成立的婚姻关系中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得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婚姻依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1
#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串讲之民法的渊源和效力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串讲之民法的渊源和效力2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有三点要注意:(1)全国性的规范文件适用于全国但仅为某一地区制定的则该规定仅适合于该地区(2)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仅适用于该地区而不能适用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分析之肖像权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肖像权是指公民通过各种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而享有的专有权肖像作为公民的形象标志与一样是标明特定自然人的符号反映特定自然人的形象特征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与社会评价与自然人的人格不可分离因此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艺术作品中再现其形象是否同意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使用其形象肖像权的内容:1.形象再现权即公民享有
2015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考点分析之隐私权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信息的权利公民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和精神的安宁往往希望保护自己私生活中的秘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隐私权作为一种宪法权利加以保护一般而言公民的隐私权包括通信秘密权欲个人生活秘密权通信秘密权是指公民对其在信件电报中的内容享有保密权未经允许不得非法公开宪法第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