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婚姻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至两道选择题从近几年的真题中不难看出出现大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无可能单从婚姻的效力来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在历次的考试中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而且考察的形式也越来越活故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带领大家来看看婚姻的效力首先我们看看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1)重婚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
2015政法干警民法学考点分析之婚姻的效力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在政法干警民法考试中婚姻法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至两道选择题从近几年的真题中不难看出出现大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也不无可能单从婚姻的效力来看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在历次的考试中都或多或少的出现了而且考察的形式也越来越活故此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带领大家来看看婚姻的效力首先我们看看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在法律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民法学之占有的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占有大体可以分为四类: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一)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根据占有是否有真正的权利基础可将其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1.有权占有又称有权源的占有有本权的占有是指有法律上根据或原因的占有如保管人承租人质权人对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结婚的条件详解结婚的条件包括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一实质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一)法定条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须具备如下法定条件: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婚姻法第5条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 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结婚的首 要条件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
201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婚姻法点拨 对历年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婚姻法近年来在民法考试中所占比重也是比较大了婚姻法知识和社会生活社会热点密切联系希望考生给予重视今天我们为大家点拨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婚姻法希望帮助考生更扎实的做好民法学备考在这部分中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下三个问题 一无效婚姻 1.无效情形 (1)重婚的 (2)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未达到婚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结婚的概念和特征一结婚的概念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二结婚的特征结婚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1)结婚行为的主体必须是男女双方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2)结婚行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方式进行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民法学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概念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包括违反一夫一妻制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婚姻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当事人以其他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可撤销的婚姻是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又称抵押权登记是指经当事人申请主管机关依法在登记簿上就抵押物上的抵押权状态予以登录记载的行为这是抵押权设立的公示要求1.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述财产的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政法干警民法学考试中的一个高频考点——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设立(一)抵押权的标的抵押权的标的是指抵押人用以设定抵押权的财产1.可以抵押的财产根据《物权法》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
2015政法干警民法学考点:诉讼时效的效力来源: _id=bk10572宁夏中公教育诉讼时效的效力主要有以下两点:1.胜诉权消灭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中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消灭的权利限定为是向人民法院求情保护的民事权利即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的是胜诉权而非实体权利胜诉权的本质就是公力救济权与诉讼亦不同诉讼属于程序法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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