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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 第二部分 物权变动考点1? 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定★★【学习提示】本考点理论性较强,为后续的学习起到铺垫作用。?一、物权变动的类型1物权的取得原始取得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如先占、拾得遗失物、添附、善意取得继受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移转继受取得指就他人既有的物权,依其原状移转而取得,如基于买卖、赠与而受让标的物的所有权
基础班-苏苏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二部分物权变动考点 1物权变动的基本规定★★【学习提示】本考点理论性较强,为后续的学习起到铺垫作用。一、物权变动的类型1物权的取得2物权的变更广义的物权变更:物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改变;狭义的物权变更:物权的客体、内容的部分改变。3物权的消灭【例题·单选题】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甲因建造而取得自建房屋所有权乙取得其从海中垂钓所得石斑鱼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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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3 讲所有权知识点:所有权 01 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取得共有相邻关系所有权是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所有权的权能(一)积极权能 1占有是对物的实际管控,占有是使用物的前提。 2使用是对物的利用,使用的前提是占有,通过使用获取收益。 3收益是对物的使用获取的效益,使用和收益是权利人取得所有权的目的。 4处
第 05 讲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三物权行为 VS 债权行为( 处分行为 VS 负担行为 )债权行为:使得一方对他方负担债务如订立合同物权行为:导致物权变动如交付动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一般的物权变动过程: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举例 1】张三把房屋卖给李四签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给李四【举例 2】张三把手机卖给李四有买卖合同 交付——所有权转移给李四2.物权变动的分离原则(债权行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1 讲 物权概述、物权变动 知识点总结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有()。A土地B月亮C药品D汽车尾气『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客体。《民法典》中规定的物,具有以下特点:(1)有体性;(2)可 支配和利用性;(3)在人的身体之外。月亮、汽车尾气不具可支配性和利用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例题·单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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