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物权与财产权 一产权比财富重要 二财产权与人类幸福 三财富与贫富不均 四有恒产者有恒心 4物权为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以所有权为例享受物权利益的形态有三:一是享受物的利用价值二是享受物的收益价值三是享受物的交换价值 4学理分类:完全物权与限制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无期限物权与有期限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喻敏物权法讲要一《物权法》的意义 二《物权法》中的物权体系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四对三个热点问题的看法 一《物权法》的意义 (一)物权法的经济意义 1物权法确定特定物归属于特定主体以定份止争 2物权法通过确定物权内容保障人对物的安全利用 3物权法通过确定物定物归属于特定主体保障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物 权 法 第一节 概述一物权的涵义和特征(一)涵义权利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支配和排他性财产权利物权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针对物之支配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财产权体系中物权是作为其他财产权的前提与归宿而存在的 (二)物权特征1客体方面:物权是以特定的物为客体的权利一般指有体物也包括知识产权中财产性的权利2内容
第二编第十章 物权概述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第十三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十四章 相邻关系第十五章 用益物权第十六章 担保物权目录第十二章 共有第二编物 权第十章 物权概述第十章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享受其权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第十章二.物权的特征1. 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的权利2.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 消灭第一节不动产登记 第二节 动产交付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章 共 有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06年老婆婆张罗买房子购房时老人
2007年5月 解读物权法热点问题2007年5月 解读物权法热点问题57911552023151719212325272007年5月 解读物权法热点问题
张永奇第七章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第一节 公示原则一概念原因二公示的方式(一)不动产登记制度(二)动产交付制度完成交付所应具备的两个要素:1对标的物的实际控制发生移转2受让人接受占有除现实交付外的三种交付(拟制交付):1简易交付(《物权法》第25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章物权法总论(8课时)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一、物与财产 (一)民法上的物与财产1、民法上的物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满足人的需要,具有稀缺性,能为人所支配、控制的物质对象。具有以下特征:(1)能满足人的需要。(2)必须具有稀缺性。(3)必须能为人力支配和控制。2、民法上的财产 民法上的财产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专指人力支配和控制的各种物质性东西;二是还包括人赖以获得或付出物质财富的非物质性事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物 权 法 学 主讲:韩强参考书目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三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王泽鉴:《民法物权(1)通则·所有权》《民法物权(2)用益物权·占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史尚宽: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 物权法 民商法教研室 徐凤真说明: 本课件中的图示主要来自于《图解物权法》(徐同远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5月版)第十一章 物权总论教学重点:本章的重点为物权的含义特征效力物权变动的概念原则和物权公示的方法等本章的难点为物权变动的基本模式教学要求:主要掌握物权的概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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