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2003年9月9日南京市人民令第222号发布 根据2006年4 月29 日《南京市人民关于修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二0一七年十二月目 录 总则 组织机构和管理 技术服务 奖励扶助 罚则 附则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2003年9月9日发布2006年4月27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12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7年10月30日第三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2006年修正)颁布时间:2006-4-29发文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 (2003年9月9日南京市人民令第222号发布 根据2006年4月29日《南京市人民关于修改〈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二0一七年十二月目 录 总则 组织机构和管理 技术服务 奖励扶助 罚则 附则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2003年9月9日发布2006年4月27日第一次修订2010年12月1日第二次修订2017年10月30日第三次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
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厦门市人民令第109号 《厦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若干规定》已经2003年12月19日市人民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张昌平 二00四年一月二日 第一条 为了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使本市人口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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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口规划与管理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和分布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和区县计划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颁布时间:20030718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2003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20030718 实施日期:2003090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口规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5号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2014年2月21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将第十七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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