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修订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是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与设施设备物料与成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和文件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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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中新网12月23日电?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是专职人员且不得互相兼任? 《修订稿》要求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与保健食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专职技术人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基本符合(限期整改 )准则的实施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进车间必须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靴鞋不准穿工作服进厕所生产车间不得带入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成品包装材料分别设专用仓库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
为完成卫生部对现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称《规范》)的修订工作《规范》修订小组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有关《规范》的问卷调查工作调查表由保健食品企业及有关机构的专家进行填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卫法监发[2003]77号文件《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规范》是企业获得生产资格的法定技术依据请各有关方面和专家积极配合此次工作使《规范》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填写问卷中如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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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食药监保化函[2011]42号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册检验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现将国家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册检验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一)各市局要将文件转发到辖区内相关检验机构指导检验机构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
国食药监械〔2011〕425号附件: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指南(试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药品评价中心前 言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规范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各方的工作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
附件: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提高保健食品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加大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制定本审查方法和评价准则审查内容见《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表》审查程序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梧食药监保化〔2017〕8号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岑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局相关科室:现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1月28日(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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