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附加恶意破坏、暴力冲突责任保险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交纳相应的保险费,被保险设备由于遭受恶意破坏、暴力冲突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项以主险条款为准。附加雇员伤害责任保险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总 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 凡获得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批准,经执业验收及注册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并按国家规定定期进行特种设备检验的使用者,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一条 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附加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列明的区域范围内从事施工业务时,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称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餐饮业经营者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附加停车责任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指挥车辆出入被保险人指定的停车区域时,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但存在驾驶人员酒后驾车或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保险人对驾驶人员及其他第三者的损失均不负责赔偿。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01.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在本保险期间和本保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在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 (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故意行为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雇主责任保险(B)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A兹经双方同意,被保险人的雇用人员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有关的工作时,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抚恤、医疗费和赔偿费用,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金额,以本保险合同列明的最高赔偿金额为限。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01.附加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条款经被保险人申请,并补交保险费后,本保险单扩展承保以下责任:对于被外派到其他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或被保险人在所属以外的任何组织兼任职务时,因过失行为所致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条款规定负责赔偿。赔偿限额:每次索赔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分别为本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一、附加账册文件丢失险条款兹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依法执业过程中因过失造成委托人提供的账册、报表、文件或其他会计的损毁、灭失和丢失,而发生的对其寻找和恢复的费用。对于上述费用,保险人按照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赔偿;被保险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但保险人在本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深圳市分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1 个)咨询QQ:996336222 :13652352558一责任保险AB 通用附加险条款(20 个)1.交叉责任条款经双方同意本保险保障将适用于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每一个被保险人如同保险人对每一个被保险人签发独立的保险单保险人对所有共同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本保险合同中列明的赔偿限额及分项限额在任何共同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雇主责任保险条款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1 二十四小时扩展条款 (人身意外扩展条款)兹经双方同意并声明,自保险期开始,雇主责任险扩展承保人身意外,具体条款与除外条款如下:如果被保险人之雇员因意外事故而发生死亡或人身伤害(或自人身伤害发生之日起在 个日历天内发生死亡),本将以保险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限额为限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责任免除:本保险合同对以下原因直接或间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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