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知识点:票据权利的消灭(一)票据权利的消灭事由概述1.票据权利的一般消灭原因——付款票据权利人向票据债务人主张权利票据债务人向其付款的其债务消灭2.因为没有进行票据权利的保全而导致追索权消灭如果票据权利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或者在受到拒绝时没有依法取证其追索权消灭3.消灭时效期间的经过票据权利人没有在法定的消灭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的其票据权利因
2015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票据权利及补救 票据权利 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取得: (1)出票取得 (2)转让取得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等方式可以转让他人以此取得票据即获得票据权利 (3)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票据 提示:无对价或者无相当对价取得票据的如果属于善意取得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票据持有人必须承受其前
第 PAGE 3页 共3页买新课:【 知识点二 】 票据权利的取得 1. 取得的方式( 1 )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②依让与而取得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2 )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票据权利①依票据法上的规定取得如:被追索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②依其他法律规定取得如:因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
第 PAGE 3页 共3页买新课:【 知识点二 】 票据权利的取得 1. 取得的方式( 1 )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②依让与而取得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2 )依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票据权利①依票据法上的规定取得如:被追索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②依其他法律规定取得如:因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 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
第 PAGE 5页 共5页(一手最快更新:859848494)考点 03 :票据的伪造和变造(★★★)( P190 )【解释1】票据的伪造仅限于 签章变更签章以外的其他事项(如票据金额付款日期等)属于票据的变造【解释2】票据的伪造包括 票据的伪造和 票据上签章的伪造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冒他人或者虚构他人的名义进行出票行为如在空白票据上伪造出票人的签章或者盗盖出票人的印章而进行出票票据上签章的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质权 知识点:质权 (一)质权的概念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在此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或称质物 与抵押权不同质权以交付质押物的占有为前提因而出质人交付质押物后即失去使用该质押物的机会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抵押权 知识点:抵押权 (一)抵押权的概念与特性 1.抵押权的概念 所谓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或称抵押物 2.抵押权的特性 (1)除拥有担保物权的一般特性
第 PAGE 14页 共14页买新课X :考点 15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P400 )1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 2020 年 2018 年 2017 年案例分析题)( 1 )转让人是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从形式上享有处分权( 2 )转让人实质上没有处分权( 3 )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 4 )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5 )受让人须付
第9单元票据法律制度总则考点5:票据行为的代理(★)(P175)1票据代理的行为形态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必须在票据上以自己(而不是被代理人)的名字或名称作签章,且应在票据上表明代理关系。2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3越权代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考点6:票据权利的取得(★★★)(P174)1票据权利的种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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