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工程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二节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1.合同争议的和解与调解 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第一节合同法及价格法2.合同争议的仲裁 根据我国《仲裁法》,对于合同争议的解决,实行“或裁或审制”。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觉执行裁决。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生效与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第一节合同法及价格法(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附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1招标(1)招标方式 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招标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第三节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合同法及价格法(3+1,2+1,2+2)第二节建筑法及相关条例(2+2,2+2,3+1)第三节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1+1,2+1,1+1)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6+4)一、合同法(一)合同的订立1.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分为: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一、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内涵(一)工程造价管理1.工程造价的宏观管理 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利用现有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监控工程造价的系统活动。2.工程造价的微观管理 工程参建主体(注意投资项目)根据有关计价依据和市场价格信息等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工程造价的系统活动。第二节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第二节建筑法及相关条例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一节合同法及价格法例:根据《合同法》,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对方( )的,可以中止履行合同。A.经营状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3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人的主持下,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应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
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精讲班233网校: 黄明峰2投标 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三节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1)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