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确立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必要性……………………………………………………1(一)是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的需要……………………………………1(二)是提高交易效率和节约交易成本的需要………………………………………2(三)是满足市场交易日益发展的需要………………………………………………2二当前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的缺陷………………………………………………3(一)对不动产善意买受人保护不够
本案不构成不动产善意取得 兰生富 [案情] 原告曾某与被告刘某系邻居关系被告欲将其位于大余县南安镇南安大道余崇路小北区B6栋第四层商品房一套(面积97㎡)出让2005年3月17日原被告达成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房价为人民币44800元由原告先付给被告定金5000元人民币余款在被告到2006年交付房屋给原告使用时一次性付清被告再交房产证原始凭证或有关契证协议签订后原告即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纳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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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信力与动产善意取得之区别 程啸 善意取得能否适用于不动产这是最近理论界与实务界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问题解决这样的一个争论关键在于说明两点:首先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与动产的善意取得是否存在区别如果没有无非名称不同那么将善意取得的标的物扩张到不动产没有什么不妥如果存在区别那么该区别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差异以至于理论上与实践中必须认真对待呢其次为什么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不少法院确实在采用不动产
不动产交易中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研究 一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一般描述 作为物权法上一项重要制度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成立要件有四:第一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第二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第三标的物为动产且必须是法律允许流
综述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维护交易安全促进财货流通便捷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自问世以来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已经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民事立法的确认而关于善意取得制度能否适用于不动产学界可谓见仁见智本文从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渊源出发共分为三章对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研究 1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渊源法学研究首先需要有清晰界定的概念所以在本章中首先指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问题2:物权法中的担保物权和担保法中的担保权是什么关系你能用图示说明吗
执行过程中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浅析 案 情 王峰与张成做钢材销售生意后因张成拖欠货款万元王峰在索要无果的情况下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张成给付货款万元和本案的诉讼费用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查明原被告间的买卖有合同和供货发票为证张成经法院传唤无合法理由拒不到庭法院遂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张成一次性给付王峰货款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因被执行人张成没有主动履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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