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5 讲 效力待定、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五)效力待定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效力有待第三人的行为使之确定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在其成立之时是待定的,既非有效,也非无效,最终取决于第三人(追认权人)的行为(追认或者拒绝)。若追认权人追认,则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效力即确定地自始有效。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5 讲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3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1)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种类。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独立实施”的,“ 除纯获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法律行为。②代理人“ 滥用代理权”实施的法律行为(恶意串通除外)。③行为人“ 无权代理”实施的法律行为(表见代理除外)。 效力待定法律行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3 讲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四、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1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1)附 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2)附 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级经济法(2021)考试辅导第一章总论不易 第PAGE Arabic MERGEFORMAT1页?考点0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P6P217)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1)直接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经济法(2019)考试辅导其它章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5页 ?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06: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P27)【解释】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一旦追认,则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生效;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3 页买新课X: 第 05 讲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四、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行使和效力★★(一)撤销权的消灭情形 民事法律行为 行使期限 欺诈、显失公平 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 年内 重大误解 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90 日内
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陆中宝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5页 【考点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1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的特征【解释】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一旦被撤销,其行为效果与无效的法律行为的效果一样。(1)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2022/3/31打印讲义 4/3买新课X: 2022年中级经济法基础班(四)【考点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1可撤销的法律行为的特征【 解释】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在 成立时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有约束力。一旦被撤销,其行为效果与无效的法律行为的效果一样。在该行为被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自行为开始时 无效。该
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苏苏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4页 考点2 法律行为的要件★【学习提示】重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界定,本考点会影响后续很多知识点的学习。?一、行为能力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判断依据为年龄、心智。【苏苏总结1】临界点的表述?“以上”大于等于 ?“过”大于?“以下”小于等于 ?“不满”、“不足”或“未达到”小于 【苏苏总结2】
第一章 总论基础班-陈小球 4 后续课程获取务必添加号:203256902 考试教材,习题册,课程,考前押题均有。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四)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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