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积极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任务,深化教育教学和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促进园长、教师等幼儿教育实践工提升专业素养,激励和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升我省学前教育质量,为适龄儿童接受较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来源:宁波教科网更新时间:2014-5-20一级幼儿园标准 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 1园舍独立,产权明晰、合法。园舍设置在安全和环保符合要求的区域内,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
浙 江 省 幼 儿 园 等 级 评 定 申 报 表申 报 幼 儿 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 报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 报 等 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 明一本套工作用表供教
附件成都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012.4幼儿园等级评定是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和引领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促进每一个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本办法围绕儿童教师设施课程等4个教育基本要素建构包括结构性指标与过程性指标在内的幼儿园质量效益评价体系一适用范围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审批)并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幼儿园二等级划分由低至高
幼儿园等级评定指南一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留坝县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二等级与评定标准(一)全县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二)《留坝县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三等级评定的实施(一)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三级二级幼儿园由县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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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前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办法》《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函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专干)区中心中心幼儿园:为规范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工作省教育厅基教处初步制定了《浙江省学前教育机构申办审批办法》(讨论稿)和《浙江省幼儿园设置基本标准》(讨论稿)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尽快组织辖区内幼教干部园长和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职能部门的同志对上述两个文件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并于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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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幼儿园等级评估及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幼儿园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幼儿园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登记注册或备案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第三条 开展幼儿园等级评估是促进幼儿园贯彻学前教育政策坚持规范办园实施科学保教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提升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措施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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