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车辆受损某日下午4点左右当值保安员在检查某苑北车场停放车辆时发现一辆白色桑塔纳车驾座前门靠车轮部分被一花盆砸坏地上散落有泥土及花盆碎片处理过程事发后首先报当值领班及部门主管到场根据现场勘察估计是该楼上业主扔下花盆砸到车子便立即对三楼以上住户挨户查问原来是某业主在清理房屋卫生时将花盆扔下刚好落到该车上导致车前门驾座左侧靠车轮旁被严重砸坏并查到车主亦为某苑业主楼上业主承认此事并愿与车主协商赔
车辆受损记录编号:ZHJQR-750-52班 次巡 视 人检查日期检查地点受损车辆车主车主地址联系车辆受损情况说明:解决情况说明:经办人日期车主意见(签字确认)服务中心负责人意见:备注:事件处理附后 : 版 本 A修改次 0中恒基(天津)物业管理有限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论文:高空抛物责任研究【中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兴盛高层建筑的增多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法》正式颁布以前并没有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作出具体明确的针对性立法规定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类推适用其他类似的法律制度导致相类似的案件情形却有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严重危害了法律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因此《责任法》第87条规定的颁布对高空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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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受理查勘定损复函复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我司于________________(接到联系函时间)收到你司________________(联系函编号)联系函得知你司承保的______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号牌)在我司辖内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公路地段( 省(自治区) 市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首页 金尊介绍 金尊团队 业界新闻 典型案例 法苑纵横 在线咨询 咨询解答 金尊茶座 联系我们 当前分类:法苑纵横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法律责任之我见更新时间: 2010-10-11 来源: 点击数: 266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法律责任之我见——责任法第87条的评析 山东金尊律师事务所 廉军 [摘要]责任法第87条对难以确定高空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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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责任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责任法》是一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的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一本条的基本含义 (
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京津冀资深大律师现为河北省及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保定广播电视报》社会说法专栏作家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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