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设计与构建 一构建我国量刑程序的基本思路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定罪问题与量刑问题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先后关系因此本文拟以被告人是否认罪为标准将量刑阶段与定罪阶段的关系二元化——定罪阶段与量刑阶段的分离模式与合一模式前者是指在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中定罪问题与量刑问题在程序上分开进行在确定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以后再进入量刑阶段后者是指在被告人认罪的案件中定罪问题与量刑问题在同一程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二) 这一问题即便在独立的量刑程序建立以后也会继续存在其实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的分离只不过为法院通过专门程序调查量刑信息提供了一种可能法院可以获得较为全面的量刑信息但是假如没有公诉方被害方被告人的共同参与法院对量刑信息的调查核实仍然是秘密的非正式的和带有暗箱操作色彩的这种量刑过程也仍然难以改变原有的行政决策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一) 陈瑞华 【摘要】中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确立了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主流的诉讼理论也是以定罪控制为中心确立起来的然而法院的量刑依据与定罪依据有着明显的差异在缺乏诉权制约的情况下量刑裁决存在着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只有将量刑与定罪在程序上分离开来并使其具有基本的诉讼形态公诉权才可以从单纯的定罪请求权
省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三) 这两位德国学者都强调定罪与量刑一体化的模式对于律师最后陈述或总结辩论的负面影响这无疑是符合实际情况的然而这种审判模式对辩护的消极影响又何止限于律师的最后陈述呢假如被告人当庭做出了无罪辩护那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整个法庭审理过程中都将面临一种困境:在法庭审理的一开始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要做出一种关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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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设立中间程序的合理性 我国台湾2002年1月对刑事诉讼法法进行了重大的修改对起诉审查机制的修改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引起了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颇多(注:立法院修法理由指出:为确实促使检察官负举证之责任及防止其滥行起诉基于保障人权之立场应宜慎重起诉以免被告受不必要之诉累并节约司法资源之使用参考本法第231条之1有关检察官与司法检察(官)移送案件之退案审查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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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都是垃圾撒旦发生发大水范德萨发撒旦对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反思与重构 杨洁辉 【摘要】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有监督程序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前者凸现强职权主义后者则存在申请难等实践问题这与我国长期以来重实体公正轻程序正义与效益的司法观念有必然联系笔者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提出淡化国家职权在再审中的介入构建以当事人申请为主检察院抗诉为辅法院居中裁判的独立的再审之诉的改革设想 民事再审程序又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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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研究现状及对策摘要:生态建筑的设计思想是在本世纪不断发生地区性的环境污染和全球性的生态环境恶化的过程当中不少学者和建筑师对现代工业文明开始进行深刻的反思本文分析了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研究现状及出现的问题总结了我国生态建筑设计的发展思路与对策关键词:生态建筑设计 现状 问题 对策abstract: the ecological architecture design thou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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