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燕发〔2011〕16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经理班子分工的决定2011年7月11日,董事长、总经理屠玉炯在一会议室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决定对经理班子做如下分工:一、董事长、总经理:屠玉炯全面负责湖南燕京啤酒有限的生产经营工作。二、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郭立刚在董事长的下,根据总经理授权,代理总经理行使生产经营管理及企业改革工作。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物资供应部三、
3 湘燕发〔2011〕19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加强经理班子建设的若干规定近几年来,在总部的正确下,经过经理班子的共同努力、同舟共济、使湘乡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我们基础差、观念滞后,管理模式没有形成,企业尚无竞争优势可言。加之与我们相邻的青岛、雪花、百威英博啤酒纷纷建厂,使我们的生存竞争环境更加恶化。如何摆脱目前的困境,实现企业的良性发展,是我们经理班子义不
湘燕发〔2013〕117 号 签发人:郭立刚关于机构调整的决定根据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增设安全环保部,并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燕京啤酒(湘潭)有限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湘燕发〔2013〕16号关于解除成卫红劳动关系的决定成卫红,女,1968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08年6月起,成卫红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59个月之久。成卫红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六条第6款关于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连续旷工十五天以
8 湘燕发〔2011〕20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印发《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各车间、部室:现将《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印发全,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一、总经理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常务副总工作职责常务副总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总经理授权及要求,代理总经理行使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贯彻落实经理办公会或
湘燕发〔2013〕61号 关于解除刘湘林劳动关系的决定刘湘林,男,1974年4月出生,1994年8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刘湘林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关于 “若仍需停薪留职
湘燕发〔2013〕49号关于解除吴华湘劳动关系的决定吴华湘,男,1976年10月出生,1999年4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吴华湘与签订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52个月之久,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中关于“若仍需停
湘燕发〔2012〕13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熊军同志的聘任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熊军同志任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湘燕发〔2012〕14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刘军同志的聘任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聘刘军同志任物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湘燕发〔2012〕31号签发人:郭立刚 关于对阳金文除名的决定阳金文,女,系一包车间核算员,该员工不安心工作, 2012年7月无故不到岗上班,连续旷工31天,期间,一包车间和人力资源部多次催其到岗上班,但阳金文都置之不理,无故不到岗上班。阳金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经理办公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决定对阳金文做出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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