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法律制度(一)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8分2014年的分值为分其中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均有两个案例分析题来自本章在2015年的考试中考生仍应高度《法》与《证券法》相结合的案例分析题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2年2013年2014年单选题5题5分1题1分5题5分多选题4题6分1题分1题分案例分析题12分23分合计23分分分2015年教材的
第六章 法律制度(四)第三单元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考点6】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P151)1.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1)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六)第五单元 撤销权【考点4】危机期间个别清偿行为的撤销(P287)1.《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解释】撤销债务人危机期间(已经发生破产原因)的不当个别清偿是《企业破产法》确立的一项重
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分2014年本章分值为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本章考点较多复习难度较大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2年2013年2014年单选题4题4分4题4分3题3分多选题4题6分3题分3题分合 计8题10分7题分6题分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2013年教材将原来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两章内容新设合并设立本章同时新增了对
第六章 法律制度(十一)第十一单元 清算【考点2】清算程序(P190)2.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1)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要求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三)第二单元 合同的履行【考点4】代位权(P75)(2008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案例分析题)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一)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平均分值为22分2014年的分值为分自2012年以来本章在案例分析题中一直占据两个席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章考点较多大多数考点需要考生准确理解有些内容需要结合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复习难度很大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2年2013年2014年单选题3题3分2题2分2题2分多选题1题分1题分1题分案例分析题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二)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1.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1)重大误解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律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合同是否显失公平进行判断的时间点应当是订立合同之时合同订立之后发生的情势变化导致显失公平的不属于显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三)第一单元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2.附期限的法律行为(1)附生效期限(延缓期限)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待期限届至时才发生法律效力(2)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在约定的期限到来时该行为所确定的法律效力消灭【解释1】(2015年教材新增)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法律行为的区别在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
第四单元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考点2】反倾销措施(P494)2.反倾销措施(1)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下列临时反倾销措施: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②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解释1】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9个月【解释2】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不得采取临时反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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