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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常识之民法六十二一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二用益物权的特征(一)目的的用益性用益物权是他物权是对所有物的利用从物权的分类来看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与担保物权相对应设立用益物权的目的就是对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使用收益即为了追求物的使用价值而对他人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支配(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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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常识之民法三十一监护的概念监护是指民法上所规定的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一项制度监护从其本质上讲就是对缺乏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照顾制度监护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二监护的特征(一)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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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宪法之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公民的权利通过规范国家权利的运行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3.宪法是民事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注意:上述内容中宪法的最高的法律效力更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均指的是成文宪法即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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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九江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法律常识积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公民的合法权益 B.私人的合法权益C.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不当得利参考答案:D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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