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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海大陆架划界的问题上中国和日本各自的主张不同中国主张东海大陆架的划界应该根据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认为中日不共大陆架冲绳海槽是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分界而日本主张冲绳海槽只是东海大陆架的一个偶然凹陷不构成大陆架划界的依据因此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中应采用距离原则以中间线来划界双方的分歧主要集中在划界的基本原则是否适用中间线标准冲绳海槽的效力等几个关键问题上一东海大陆架划界的基本原则东海大陆架划界
北海大陆架案 2(二)标准 邻接一个以上国家的海岸线的大陆架的各个部分到底附属于哪一个国家的问题并不能唯一地在邻近的基础上确定下来即使邻近能够成为适用的标准之一并且是在正常情况下重要的一种但它绝不可能是唯一的标准也不可能是在所有情况下最适当的一种因此在大陆架学说中从一开始就被经常采用的邻接概念仅仅是在一般意义上含有邻近的意思并不含有任何具有这种最终效果的基本的或固有的规则:禁止任何国家在距离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1895年1月21日 日本内阁讨论决定强行占领钓鱼岛在岛上建立标牌 1885年日本把扩张目标定为 钓鱼岛因清王朝反对未果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飞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2009年7月8日日本防卫相再次称考虑向钓鱼岛附近派驻陆上自卫队 2010年9月7日9月8日 在钓鱼岛附近海域我国渔船遭日本巡逻船两次
中日东海 t _blank 油气田之争源于中日 t _blank 专属经济区界线的划分之争按照《 t _blank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沿岸国可以从海岸基线开始计算把200海里以内的海域作为自己的专属经济区[1]专属经济区内的所有资源归沿岸国拥有中日两国之间的东海海域很多海面的宽度388海里 t _blank 日本主张以两国海岸基准线的中间线来确定专属经济区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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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案例分析(一):北海大陆架案一本案的主要案情:??? 西德与丹麦荷兰在北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上发生了争执.上述国家曾于1964年12月1日签订了《德荷条约》和1965年6有9日签订了《德丹条约》.在这两个条约中确定了彼此间的部分边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里至30里外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但他们无法就这些点以外的边界线达成任何协议.因为西德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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