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目录导论专题一决议效力纠纷专题二知情权纠纷专题三分红权纠纷专题四股东代表诉讼总结导论一:《法解释四》概论一起草过程2016年12月5日原则通过共31条2017年8月28日颁布9月1日起实施共27条与征求意见稿比较:趋妥协趋保守趋平衡二基本理念1尊重意思自治2.强调内外有别与保护交易安全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法院系统征求意见稿)(内部材料请勿外传)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有关股东权益的民商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如下规定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纠纷(共九条)第一条 (无效之诉的原告)与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起诉请求
#
2010专利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主要内容专利权保护范围(依据原则方法)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判定外观设计专利判定零部件专利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赔偿数额的确定新产品的界定确认不之诉的受理第一条(确定保护范围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沈红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理解与适用及司法解释的制定情况提 纲 总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一新旧法的的适用关系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三最密切联系原则四强制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HYPERLINK : o 法 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 HYPERLINK : o 法院审判 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6〕3号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法
《法司法解释(一)(二)(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
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其他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法释〔2011〕3号??【发布日期】2011-01-27??【生效日期】2011-02-1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 _ t _blank 人民法院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法释〔20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