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职工病退有新规定出处: 百灵新闻 日期: 2001-07-17 齐鲁晚报7月16日讯 七月份济南市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审批和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如何办理因病退休也成为企业职工普遍的新焦点对此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负责人提醒办理因病退休和退职的职工要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政策 根据国家和省里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和视同缴费满10年以上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
山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管理规定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出的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职业病诊断首次鉴定争议的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第三章 职业病诊断鉴定???? 第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材料核实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抽取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当事人双方如申请人未在规定
信阳市关于企业职工病退的规定一申报条件1申请参加病退鉴定的职工需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在医疗期满或终结后达到或接近国家规定的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条件即符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2各单位对职工申报病退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原则上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人员不予受理3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 : 第 PAGE 5 页 共 5 页 :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山东省人民 山东省人民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山东省人民令第188号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已经2006年7月10日省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韩寓群
2014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2014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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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病退申请书 尊敬的: ????本人男现年岁原系职工因其患支气管哮喘心脏病无法参加体力劳动于年月日在本厂申请办理了休养手续每月领取元生活费多年来长期患病在市内各大医院治疗无效无数次因哮喘病急性发作而被送入医院抢救2007年至2008年更是屡次被市急救中心icu重症监护室下达《病危通知》 2009年1月本人突发脑梗塞并发心脏病哮喘肺气肿入院经治疗后现语言功能部分丧失肢体功能显著下
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1992年1月17日广东省人民粤府(92)9号发布 根据1997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民令第33号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人民关于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细则〉等50项规章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企业职工因工伤残后的基本生活和对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进行抚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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