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燕发〔2011〕13号签发人:李永昌 关于对政工后勤部及有关保卫人员奖励的通报2011年4月12日,政工后勤部保卫人员在例行巡逻检查时,发现垃圾承运车中藏匿了物品。政工后勤部立即组织保卫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获了酿造车间机修工刘金贵等5人伙同垃圾承运人偷盗闲置设备的事实,为挽回了经济损失万余元,同时也大大地打击了偷盗行为,维护了的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按照相关规定,经
湘燕发〔2012〕35号签发人:郭立刚 关于对员工子弟考取大学的奖励办法秉承燕京以情待人的理念,切实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为鼓励和促使员工更好地教育和培养下一代,激励员工子女勤奋读书,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有用之才,特制定对品学兼优,考入大学的员工子女的奖励办法。一、奖励对象员工与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且在企业工作满三年以上(含离退休员工),其子女参加全国全日制高校招生考试,被
湘燕〔2010〕12号 签发人:李永昌 关于调整部室和人员的通知各部门:根据当前生产、技改的工作需要,为加快技改进度,统一协调技改和全面提升政工后勤服务工作,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王秋平任装备部副经理,协助经理负责基建及维修工作;陈明贵任装备部副经理,负责工程的预算、现场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李方任装备部基建主管,负责设计、预算、技术指导及监督、验收工作;苏奇同志调入装备部协助上述工作;
关于对保洁员唐景辉的奖励的报通保洁员唐景辉在创卫工作中表现积极在负责的候车大厅卫生间保洁工作中认真执行车站保洁制度始终保持了候车大厅卫生间干净整洁在前半年的实际工作中工工作踏实爱岗敬业工作突出根据创卫奖罚制度车站创卫工作小组决定给予奖励200元特此通报铜川汽车站创卫小组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 : :
湘燕发〔2011〕45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放宽员工内退年龄的通知为加快湖南燕京啤酒有限的变革步伐,实现三步走的目标,针对目前人员偏多、工作职责界定不清、工作效率不高的现状,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内各岗位实行四定:即定岗、定责、定编、定员;组成精干、高效的干部员工队伍。考虑到部分同志工作特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佳以及未来工作压力承受能力等因素;决定从即日起到10月31日止放宽内退条
湘燕发〔2011〕27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对谌铁文等四名同志的表彰通报为在全形成“树立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近三年为维护利益,不畏强暴,勇于打击歪风邪气的先进个人。给予谌铁文奖励5000元、宋长根奖励3000元、刘琪来奖励2000元、曹剑文奖励2000元。保卫班长谌铁文,2010年3月23日晚,面对强行进入
湘燕发〔2012〕13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熊军同志的聘任决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熊军同志任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8 湘燕发〔2011〕20号签发人:屠玉炯 关于印发《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各车间、部室:现将《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印发全,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经理班子成员工作职责一、总经理工作职责全面负责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常务副总工作职责常务副总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根据总经理授权及要求,代理总经理行使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各方面工作;贯彻落实经理办公会或
湘燕发〔2013〕63号 关于解除龙卫华劳动关系的决定龙卫华,男,1969年5月出生,1992年11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龙卫华与签订为期一年的停薪留职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你来缴纳了2009、2010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2011年1月起你未来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擅自离职至今已达28个月之久,至今已达28个月之
湘燕发〔2013〕16号关于解除成卫红劳动关系的决定成卫红,女,1968年12月出生,1986年12月进入燕京啤酒(湘潭)有限(原湘乡啤酒厂、湖南燕京啤酒有限)工作。从2008年6月起,成卫红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离开至今已达59个月之久。成卫红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与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六条第6款关于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连续旷工十五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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