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01 讲物权变动、拾得遗失物、按份共有 VS 共同共有、用益物权等【考点 1】物权类型类型 物权性质 范围 权能 期限 所有权 自物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永久 用益物权 他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 占有、使用、收益 期限性
经济法(2019)考试辅导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不易, 第\* Arabic\* MERGEFORMAT8页 ?第四单元 ?有权处分与无权处分考点01:有权处分(★★★)(P45)1多重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 第 2 页买新课X: 第 01 讲物权客体、物权特征与分类、物权变动、物权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复习方向】 本关至少在“两个批次”中会考核“主观题”,其中一个批次可能结合合同法律制度以综合题形式考察。2022 年预计分值占比 14%~16%,本关考法灵活,多以案例方式呈现,核心考点为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对理解能力要求较高。【考点透析】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1 讲 物权概述、物权变动 知识点总结 【例题·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有()。A土地B月亮C药品D汽车尾气『正确答案』A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的客体。《民法典》中规定的物,具有以下特点:(1)有体性;(2)可 支配和利用性;(3)在人的身体之外。月亮、汽车尾气不具可支配性和利用性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例题·单选题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8 讲共同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 四、共同共有★★(一)概念共有人平等和不分份额地享有共有权的共有形态。(二)类型常见的共同共有的形态主要有: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共同继承的财产。(三)共有形态的推定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提示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7 讲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模块二所有权考点 21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一、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二、所有权的特征包括:全面支配性、统一性(整体性)、恒久性和弹力性。考点 22 共有制度一、共有的概念★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于同一物的共同所有。 【提示】一个物、一个所有权、多个人
第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基础班-苏苏 ?考点3? 动产的物权变动★★★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例题?单选题】李某将一套旧房卖给王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支付了全部价款,但未办理移转登记。因搬迁不易,李某提出将旧房内家具低价卖给王某,王某称自己只能在1个月内付清价款,李某同意。3天后,王某搬进李某的旧房居住。下列关于
基础班-苏苏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考点 3动产的物权变动★★★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例题?单选题】李某将一套旧房卖给王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支付了全部价款,但未办理移转登记。因搬迁不易,李某提出将旧房内家具低价卖给王某,王某称自己只能在 1 个月内付清价款,李某同意。3 天后,王某搬进李某的旧房居住。下列关于房屋与家具
中级会计职称 - 经济法(中级)第 06 讲用益物权 第三节用益物权 【考点】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根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设定而取得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第 05 讲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三物权行为 VS 债权行为( 处分行为 VS 负担行为 )债权行为:使得一方对他方负担债务如订立合同物权行为:导致物权变动如交付动产办理不动产登记等1.一般的物权变动过程: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物权变动【举例 1】张三把房屋卖给李四签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所有权转移给李四【举例 2】张三把卖给李四有买卖合同 交付——所有权转移给李四2.物权变动的分离原则(债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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