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财产盗窃、抢劫保险条款总则在投保校(园)方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保险责任兹经保险合同双方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生在保险合同列明的承保区域范围内学习、生活期间因遭受盗窃、抢劫导致学生自有财产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学生财产盗窃、抢劫保险费率表一、基准费率及基准保险费(一)基准费率学生类型财产类型基准费率(‰)住宿学生特约列明财产(现金,手机等便携式通讯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游戏机、随身听等数码设备,计算机主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等)008其他财产004非住宿学生特约列明财产(现金,手机等便携式通讯设备,照相机、摄像机、游戏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众责任保险附加暴力行为、抢劫责任条款在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兹经双方同意,鉴于投保人已支付了附加险保险费,本附加险扩展承保在保险单载明的地点范围内,由于发生抢劫等暴力行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 一本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 一、本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 一、本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2个)01.附加注册学生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在本保险期间和本保单明细表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在被保险人的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 (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故意行为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校(园)方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扩展类条款1附加自然灾害保险条款兹经双方同意,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在其校(园)内活动过程中或由被保险人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校(园)外(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活动过程中,因发生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沙尘暴、泥石流、雹灾、雪灾,导致被保险人的注册学生的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产品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下列条款为产品责任保险条款(A)、产品责任保险条款(B)的通用附加险条款。一、限制类 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2000年问题”是指,因涉及2000年日期变更,或此前、期间、其后任何其他日期变更,包括闰年的计算,直接或间接引起计算机设备、程序、软件、芯片、媒介物、集成电路及其他电子设备中的类似装置的故障,进而直接或间接引起和导致保险财产损失或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附加险条款01附加医疗费用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为“主险”)后,方可投保《医疗费用保险》(以下简称为“附加险”)。第二条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第三条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即行终止。保险责任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保险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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