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合同的担保【考点3】保证(P85)1保证合同(2012年单选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1)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2)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3)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解释】当事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
6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四、撤销权(3级)(2008年案例分析题)【解释】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1债权人可撤销的情形(1)债务人“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提示1
第五节合同担保二、保证(3级)(2005年案例分析题、2006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014年案例分析题、2015案例分析题)1保证合同性质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书面合同)特殊形式①在主合同上有保证条款,保证人签字或盖章。②在主合同上没有保证条款,第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③第三人单方以书
第二单元合同的履行【考点3】代位权(P82)(2008年案例分析题、2009年案例分析题、2010年案例分析题)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1)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7分,2016年的分值为325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自2012年以来,本章在案例分析题中一直占有两个席位。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题型2014年2015年2016年单选题3题3分5题5分5题5分多选题2题3分1题15分案例分析题22分16分26分合计28分21分325分本章教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8分,属于重点章节之一,且每年必然会考查案例分析题。本章复习难度不大,重在结合实例对考点理解。重点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考点易出案例分析题。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题型2014年(Ⅰ卷)2015年(Ⅰ卷)2016年(Ⅰ卷)单选题2题2分3题3分2题2分多选题1题15分
第一单元合同的订立【考点4】格式条款(P78)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生效(3级)(2001年多选题、2003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一般情况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批准、登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外资企业合同)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买卖合同)【相关链接】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要约与承诺(3级)(2000年案例分析题、2001年多选题、2003年单选题、2007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承诺【解释】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1)承诺期限(起算点)要约以信件或电报方式信件载明的日期(电报交发之日)→投寄的邮戳日期要约以、传真等通讯方式到达受要约人时(2
19_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1) ︱ 习题班-苏苏 \* MERGEFORMAT6 版权所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2021年10月8日,甲厂向乙厂发函称其可提供X型号设备,请乙厂报价。10月10日,乙厂复函表示愿以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10月12日复函称每台价格6万元,10月30日前回复有效。乙厂于10月19日复函称愿以55万元购买一台,甲厂收到后未作回复。后乙厂反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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