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79113法律学上的商法律学上的商不仅包括流通领域更包括生产领域法律上的商其重点在于其活动是否属于营利性活动以及从事这种营利性活动的行为人是否具有法律上所赋予的能力例如:国家生产武器是用于保卫国防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行为就不属于法律学上的商如果国家生产武器用于出口获取利润这种生产才属于法律学上的商按照商法学者的观点现代商法商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商也称固有商它是直接媒介货物交易以及传统
本章的核心是商法的本质规定性这一基本问题围绕这一核心本章从几个方面来探讨:商法的含义调整对象与方法基本原则商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张薇薇:《中世纪商人法初探:其范畴渊源与法律特征》载《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朱慈蕴毛健铭:《商法探源——论中世纪的商人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4期[美]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德]马克思.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思考与讨论:为什么
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使学生能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来理解商的含义明确商法的调整对象认识商法的地位以及商法和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了解商法的历史掌握商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商与商法的界定第二节 商法的编制体例第三节 商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第四节 商法的历史发展第五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营利性主体所从事的一切营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它包括四种类型:固有商--直接媒介财货交易行为辅助商--如货运仓储居间行
教学重点商法的调整对象和一般原则教学难点商法的性质和特点理解现代市场经济对商法提出的要求(一)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二)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商 法 学Business Law 主讲老师:李 晟 Tel:13168310560 e-mail:641896968qq一教学要求1遵守学校纪律按时上课▲请假制度(病假事假):辅导员签字2积极主动听课:认真作笔记积极参与讨论不得有手机铃声3练习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二考核方式1本课程是法律专业核心课
1.商事及商法的概念2.商法内在的本质特征3.商法的历史沿革与发展现状4.商法与民法经济法的外部边界5.商法的基本原则(三)法学上的解释: 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媒介交易的行为不仅包括流通领域更包括生产领域比经济学上的商广泛 实质意义上的商法: 指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私法的商法兼有某些公法的性质商法同时兼有任意法与 强制法的双重性质
一商事登记的概念特征:(一)概念: 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被主管机关核准予以注册登记的法律行为(二)特征: 1商事登记是导致商主体设立变更或终止的法律行为 2商事登记在本质上是一种带有公法性质的法律行为 3商事登记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准则主义:登记条件法定主管机关进行审查备案符合标准的登记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或经营组织2二变更登记:第五节
一商事账簿的概念与特点: 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会计规则依法制作的书面簿记其特点有:(一)商事账簿由商主体制作(二)商事账簿的设置具有法定性(三)商事账簿日趋准则化和国际化 英国于1970年成立会计标准筹备委员会 荷兰于1970年成立三方(即雇主雇员及会计师)会计准则委员会 美国于1973年成立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1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电 子 商 务 法(第二版) 第一章 电子商务法导论关键术语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法 国际立法基本原则 立法模式第一节 电子商务概论一什么是电子商务(一)广义上的电子商务 广义的电子商务就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所进行的一切与商业有关的活动(二)狭义的电子商务 狭义的电子商务则是指以因特网为运行平台的商
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第二章 商法的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s inmercial Law 商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商法一国商事法律的基本宗旨对于各类商事关系具有普遍性适用意义或司法指导意义对于统一的商法规则体系具有统领作用的某些基本法律规则它主要包括规制商主体因素的基本原则和规制商行为因素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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