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分级工作的通知 (1991年8月5日) 为了加强企业职工劳动条件的评定分级工作我部曾先后组织制定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有毒作业分级》《高温作业分级》《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等项国家标准贯彻上述国家标准开展分级工作不仅可为劳动保护工作工资改革养老退休制度和工伤(含职业病)保险制度的改革提供技术依据而且也是管理部
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劳动保障法制工作 【分类细目】劳动保障监察【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颁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失效说明】【标题】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发文号】劳社厅函〔2003〕289号【主题词】【正文】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在全国各地全力开展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中
川工商院〔2012〕39号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各处室系部:最近几周学院管理工作督察组在例行督察中发现少数教职工有迟到早退不假离岗无故不参加会议无故缺席业务活动等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一各部门要开展一次有关劳动纪律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点组织学习学院的《教职工请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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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各单位、处、室、留守处:于2014年5月19日下发通知,要求:一、签到时间:上午 8:00----12:00(11:50签退)下午 2:30----6:30(6:20签退)二、以考勤机录入时间为依据,统一管理。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发5元工资,迟到超过一小时按旷工论处。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记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如有奖金则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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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 第一条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为保护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的正常发育和成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IV级体力劳动度的企业 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
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05-28 【字体: HYPERLINK _ l 大 HYPERLINK _ l 中 HYPERLINK _ l 小 HYPERLINK _ l 正常】 湘劳社工字〔2007〕60号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劳动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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