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担保物权知识点区别分析 担保法向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难点《物权法》通过后担保法的地位无疑会更加重要复杂程度也有所增加在复习备考07年司法考试时妥善处理《物权法》与《担保法》的关系无疑是一门必修的功课根据司法考试历来注重新考点的规律07年担保法的考察重点应该放在《物权法》规定与《担保法》规定的不同之处所以本文着力比较二者的不同以便读者在复习过程中能够对照掌握 《物权法》通过后许多人都在问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 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第3款善意取得他物权的参照关于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虽如此对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须注意: ?善意取得质权抵押权(天星司考)不要求具备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这一要件因为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均属单务无偿合同(见例8) ?不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以办理抵押登记为构成要件动产抵押权的善意取得并不以登记或者交付为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混合担保四混合担保(★★★) 同一个债既有物保(抵押质押)又有人保(保证)称为混合担保混合担保的问题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按何规则行使其抵押权质权和保证债权混合担(天星司考)保规定在《物权法》第176条第194条第2款和第218条此外《担保法》第28条(已被部分修正若债务人未提供物保则该条即不得适用)和《担保法解释》
甲借给乙100万元丙作保证人同时又找到丁以丁的一辆价值60万的轿车作抵押如果债权到期乙无力还款则甲必须先对丁的轿车行使抵押权不能清偿的部分再找丙承担保证责任这样做正确吗2甲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丙以一套设备(价值约80万元)为该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丁提供保证担保当事人对保证担保和物保的范围均未作约定现因甲无力还款乙银行要求丙
保证和担保物权的联系和区别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物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以某财产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行为担保物权在担保法中又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因此保证和担保物权都是一种担保方式都是为了维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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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法干警民法学考点分析: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中公政法干警考试网制作随着2014年 t 2015mfx_0106_blank 政法干警考试的落幕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备考工作拉开帷幕对于首次备考 fxjykmmfx t 2015mfx_0106_blank 政法干警民法
《物权法》与《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简要对比天津长丰律师事务所 武志国整理按照《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条文逐条说明:第四编 担 保 物 权第十五章 一 般 规 定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一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
2015年司考民法知识点——免责的债务承担与担保责任的承担 三免责的债务承担与担保责任的承担(★★★) 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但不从属于债务债权转让时除非担保人与债权人另有约定担保物权随同转移但是免责的债务承担时的情形就不同了: ?《物权法》第175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天星司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须注意:若债务人以自己
专题一: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一中国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一)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1枪口下的知识产权立法2被动的知识产权立法——近代和改革开放的需要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中国知识产权意识的真正觉醒(二)我国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1 在技术引进中受制于发达国家的专利池保护严重阻碍了中国技术的进步与发展2 在商标领域虽然商品出口占有绝对优势但自己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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