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一、收入总额(二)特殊收入及相关收入的确认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3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
3 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13.有关资产的费用P257(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14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
3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7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解释】第一,业务招待费开支存在一个标准和一个限度,需要将标准和限度进行比较
4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三)扣除项目的标准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项目准予扣除的限度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处理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不得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不得扣除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MERGEFORMAT4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历年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政策难度大,且与其他税种计算关系密切,既可能单独出题,也可能与其他税种、征管法混合出题。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 2009年作为CPA考试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本章命制了145分的知识点另加5分的英文答题,使得本章的分值成为本科目之首;而2010年,本章分值猛跌到13分;2011年,本章分值恢复到18分。本章
3 本节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扣除原则和范围不得扣除的项目亏损弥补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一、收入总额
2 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了解)一、调整范围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一)关联方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二)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1基
2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本节结构: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查账征收)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 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无场所,无关联的所得)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有场所的关联所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一)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
2 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境外已纳税额扣除,是避免国际间对同一所得重复征税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税法规定对境外已纳税款实行限额扣除。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抵免限额采用分国不分项的计算原则。(一)抵免适用情况1直接抵免(总分机构之间)对进行境外经营所得
3 第十节征收管理一、关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能力等级2)1纳税地点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原因提交举报